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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看守所刑事律师会见取保候审缓刑无罪辩护释放律师

区域:
广州 > 南沙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法律咨询电话: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微信: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广州市番禺区看守所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福涌公安基地,广州市南沙区看守所现暂设在番禺区的番禺区看守所隔壁,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具备:关系广、经验丰、手段多、胜率高等尖端优势,团队至今办理了大量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为众多刑事案件当事人成功争取取保或无罪的成功案例。 在刑事案件方面,本团队熟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看守所等司法机关的办案流程,长期为当事人沟通办理: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不予逮捕、免于起诉、缓刑、无罪以及上诉改判等刑事处罚。
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证据收集的规律使被刑事拘留后37天、被逮捕前格外重要
刑事诉讼的围绕着证据展开,而大多数证据材料都是在侦查阶段收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涉及到立案、拘留、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几个环节,这几个环节对证据的要求依次递增。其中,立案对证据的要求是侦查部门认为有犯罪事实存在;拘留人的证据要求是侦查部门认为犯罪事实极有可能是该人所为;逮捕则不仅需要有证据显示该人极可能实施了犯罪,还需要这些证据中已有部分是核实无误的;移送审查起诉的证明标准是“证据确实、充分”,则需要同时具备①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②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③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因此,侦查部门在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时需要有已查实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提请批准逮捕前的30天拘留期限对他们而言就是收集证据的黄金时间。当事人被关进看守所后,与外界断绝了联系,信息完全不对称,兼之普通民众对公安机关等公权部门具有天然的敬畏心理,在面对侦查人员的讯问时往往会惊慌失措,甚至作出了与事实不符、对自己不利的陈述。而且大多数当事人不了解法律,也不知道自己享有何种权利,如果在被拘留初期没有与辩护律师会见,得到法律上的帮助,往往不知道在陈述时如何有针对性地进行辩解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为日后争取无罪或者罪轻留下了隐患。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根据这些规定,辩护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多项帮助。
1、向侦查机关了解当事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2、会见当事人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3. 代理申诉、控告的权利
4.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5.辩护律师依法可以向侦查机关以及检察院提出意见

刑事案件中,律师在三个阶段的工作各有不同早一分介入多一分把握:
一、侦查阶段(公安局)律师的工作
1、与侦查机关联系;
2、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等;
3、申请取保候审;
4、代为申诉和控告;
5、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
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律师的工作
1、到检察院查阅案卷材料;
2、会见犯罪嫌疑人
3、调查取证或申请检察院调查取证;
4、向检察院提交辩护意见;
5、羁押必要性审查;
6、取保候审。
三、审判阶段(法院)律师的工作
1、到法院查阅案卷材料;
2、会见被告人(此时犯罪嫌疑人已改称为被告人);
3、调查取证或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4、选择辩护策略(从轻、罪轻、缓刑、无罪);
5、出庭准备;
6、参与法庭审理,为被告人辩护;
7、代表被告人提起上诉、检察院抗诉二审。
四、死刑复核阶段: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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