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看守所刑事拘留刑事辩护律师专业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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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律师团队是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12年经验,提供专业刑事案件案例分析、刑事辩护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服务,我们办理过大量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在经办的刑事案件中,有被取保候审或被宣告缓刑、不予刑事起诉、不批准逮捕、无罪释放等的成功案例!擅长疑难案件处理,专业办理取保候审、罪轻辩护,无罪辩护、减刑缓刑辩护、缓刑辩护、不予起诉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刑事上诉等事宜,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办案过程当事人满意,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戴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我们的执业宗旨:只要我们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事实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们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帮助委托人得到满意的结果
戴律师办案风格务实、理性、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办案过程当事人满意,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誉。尽心办好案、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是戴律师的执业宗旨!戴律师收费合理、尽责尽责,当事人交到戴律师手上办理的案件无一不是尽心尽力办,因为戴律师知道,手上在办的是别人的人生!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广东省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18号华以泰国际大厦6楼全层;交通路线:公交车站:正骨医院站下车即到;地铁:广州地铁一号线农讲所站。
以下戴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拘留后,其亲朋戚友必定心急如焚,都会想尽办法将其保释出来,这在叫做取保候审。但很多人往往都不清楚取保候审的事宜,如那些人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要求,取保候审要满足哪些条件等,以致完全不知道从何处着手进行取保候审,将人保释出来。
取保候审的申请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在实践中,一般是委托律师、犯罪嫌疑人的父母、配偶(夫或妻)、子女等,向办案的机关、或法院申请取保候审,将人保释出来。对于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刑诉法是没有明文规定的,原则上是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的任何时间都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已经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这就是现阶段取保候审的条件,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是否能得到批准,是由机关、、法院的负责人决定的。但事实上,目前我国取保候审的成功率并不是很高。
刑事谅解书应该如何才有效?
说明已经约定了赔偿,实际赔偿已经结束的,是有效的。刑事谅解一般是指被害人一方就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所出具的具有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发布谅解备忘录的目的是减轻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罚。有些人可以获得保释,等待对犯罪嫌疑人的审判。
因此,受害者会向罪犯的家人发出谅解信。法院质证环节的完成在刑法上具有裁量减刑和从轻处罚的效果。刑事诉讼法第289条人民共和国的中国机关、人民和人民法院,双方和解应该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自愿和合法性审查结算和主持和解协议的生产。第二百九十条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可以提请人民宽大处理。
情节轻微,不需要处罚的,可以决定不起诉。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进行处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9条人民的共和国中国机关、人民、人民法院,双方和解应该听取各方的意见和有关人员的自愿和合法性审查结算和审核主持和解协议的生产。第二百九十条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可以提请人民宽大处理。人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的建议;情节轻微,不需要处罚的,可以决定不起诉。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进行处罚。
刑事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一、侦查阶段
(一) 律师会见
1. 及时会见,了解案情和证据,形成初步辩护思路;
2. 分析案情,询问关键辩解,梳理涉嫌罪名的辩点;
3. 应讯辅导,防范侦查陷阱,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4. 心理疏导,缓解焦灼情绪,传递家人关爱得以温暖。
(二) 取保候审
1. 复核案情,关注侦查方向,掌握案件动态;
2. 研判案情,探讨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方案;
3. 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书面取保候审申请意见;
4. 沟通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三) 羁押必要性审查
1. 启动审查程序,与办案单位沟通,提出律师意见;
2. 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请求变更强制措施。
(四) 提交辩护意见
侦查终结前,及时向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争取辩护意见能够影响侦查终结的起诉意见。
二、审查起诉
(一) 阅卷
1. 审查卷宗材料,了解侦查思路,找准辩护要点;
2. 核实事实和证据,找到有利己方当事人的证据材料;
3. 分析不利证据,寻找化解方式,强化有利证据体系;
4. 补充侦查阅卷,了解起诉思路,寻找控方证据短板。
(二) 核实证据
1. 核实存疑证据,了解是否存在非法和瑕疵证据;
2. 核实不同证据之间的矛盾性
(三) 制定辩护策略
1. 权衡全案证据,确定辩护思路,保护被追诉人利益;
2. 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通过充分的控辩协商,为被追诉人争取轻的刑罚结果;
(四) 向人民提供综合性的律师意见
1. 类案检索,
2. 要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量刑情节或者改轻罪起诉;
3. 辩护意见事先沟通,做到知己知彼;
(五) 协商认罪认罚从宽
1. 把握基准刑,与检查机关协商量刑,促成有利量刑情节;
2. 提供书面协商意见,确定认罪认罚方案,争取获得有利量刑建议。
3. 为庭前辩护做好准备;
4. 申请调据,完善辩护思路;
(六) 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1. 了解控方经过,审查同步录音录像,寻找线索;
2. 申请启动程序,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实现有效辩护。
3. 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
三、审判阶段
(一) 庭前准备
1. 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准备庭审预案;
2. 预测公诉方出示证据的基本顺序,准备质证意见;
3. 研判庭审中陈述事实及回答问题的要点,准备发问提纲;
4. 结合无罪或罪轻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撰写辩护意见;
5. 申请召开庭前会议,展示证据,整理事实和证据争议焦点;
(二) 修正辩护策略
(三) 庭前辅导
1. 让当事人了解庭审的基本过程,做到心中有底;
2. 就公诉人交叉询问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应对措施;
3. 就质证与发表辩护意见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分工方案;
4. 就当事人如何做出后陈述进行沟通,以期达到良好效果。
(四) 出庭辩护
1. 质证举证,进行针对性发问;
2. 针对控方的公诉意见展开法庭辩论;
3. 无罪辩护,围绕主客观要件分析论证,做到有理有据;
4. 罪轻辩护,提出当事人应当从轻处罚的观点,用案件事实和法律进行反驳
(五) 庭后辩护
1. 庭后沟通,制作提交辩护词,及时充分补充相关证据;
2. 提交补充意见
戴律师团队是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12年经验,提供专业刑事案件案例分析、刑事辩护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服务,我们办理过大量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在经办的刑事案件中,有被取保候审或被宣告缓刑、不予刑事起诉、不批准逮捕、无罪释放等的成功案例!擅长疑难案件处理,专业办理取保候审、罪轻辩护,无罪辩护、减刑缓刑辩护、缓刑辩护、不予起诉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刑事上诉等事宜,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办案过程当事人满意,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戴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我们的执业宗旨:只要我们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事实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们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帮助委托人得到满意的结果
戴律师办案风格务实、理性、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办案过程当事人满意,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誉。尽心办好案、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是戴律师的执业宗旨!戴律师收费合理、尽责尽责,当事人交到戴律师手上办理的案件无一不是尽心尽力办,因为戴律师知道,手上在办的是别人的人生!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广东省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18号华以泰国际大厦6楼全层;交通路线:公交车站:正骨医院站下车即到;地铁:广州地铁一号线农讲所站。
以下戴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拘留后,其亲朋戚友必定心急如焚,都会想尽办法将其保释出来,这在叫做取保候审。但很多人往往都不清楚取保候审的事宜,如那些人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要求,取保候审要满足哪些条件等,以致完全不知道从何处着手进行取保候审,将人保释出来。
取保候审的申请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在实践中,一般是委托律师、犯罪嫌疑人的父母、配偶(夫或妻)、子女等,向办案的机关、或法院申请取保候审,将人保释出来。对于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刑诉法是没有明文规定的,原则上是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的任何时间都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已经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这就是现阶段取保候审的条件,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是否能得到批准,是由机关、、法院的负责人决定的。但事实上,目前我国取保候审的成功率并不是很高。
刑事谅解书应该如何才有效?
说明已经约定了赔偿,实际赔偿已经结束的,是有效的。刑事谅解一般是指被害人一方就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所出具的具有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发布谅解备忘录的目的是减轻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罚。有些人可以获得保释,等待对犯罪嫌疑人的审判。
因此,受害者会向罪犯的家人发出谅解信。法院质证环节的完成在刑法上具有裁量减刑和从轻处罚的效果。刑事诉讼法第289条人民共和国的中国机关、人民和人民法院,双方和解应该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自愿和合法性审查结算和主持和解协议的生产。第二百九十条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可以提请人民宽大处理。
情节轻微,不需要处罚的,可以决定不起诉。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进行处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9条人民的共和国中国机关、人民、人民法院,双方和解应该听取各方的意见和有关人员的自愿和合法性审查结算和审核主持和解协议的生产。第二百九十条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可以提请人民宽大处理。人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的建议;情节轻微,不需要处罚的,可以决定不起诉。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进行处罚。
刑事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一、侦查阶段
(一) 律师会见
1. 及时会见,了解案情和证据,形成初步辩护思路;
2. 分析案情,询问关键辩解,梳理涉嫌罪名的辩点;
3. 应讯辅导,防范侦查陷阱,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4. 心理疏导,缓解焦灼情绪,传递家人关爱得以温暖。
(二) 取保候审
1. 复核案情,关注侦查方向,掌握案件动态;
2. 研判案情,探讨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方案;
3. 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书面取保候审申请意见;
4. 沟通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三) 羁押必要性审查
1. 启动审查程序,与办案单位沟通,提出律师意见;
2. 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请求变更强制措施。
(四) 提交辩护意见
侦查终结前,及时向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争取辩护意见能够影响侦查终结的起诉意见。
二、审查起诉
(一) 阅卷
1. 审查卷宗材料,了解侦查思路,找准辩护要点;
2. 核实事实和证据,找到有利己方当事人的证据材料;
3. 分析不利证据,寻找化解方式,强化有利证据体系;
4. 补充侦查阅卷,了解起诉思路,寻找控方证据短板。
(二) 核实证据
1. 核实存疑证据,了解是否存在非法和瑕疵证据;
2. 核实不同证据之间的矛盾性
(三) 制定辩护策略
1. 权衡全案证据,确定辩护思路,保护被追诉人利益;
2. 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通过充分的控辩协商,为被追诉人争取轻的刑罚结果;
(四) 向人民提供综合性的律师意见
1. 类案检索,
2. 要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量刑情节或者改轻罪起诉;
3. 辩护意见事先沟通,做到知己知彼;
(五) 协商认罪认罚从宽
1. 把握基准刑,与检查机关协商量刑,促成有利量刑情节;
2. 提供书面协商意见,确定认罪认罚方案,争取获得有利量刑建议。
3. 为庭前辩护做好准备;
4. 申请调据,完善辩护思路;
(六) 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1. 了解控方经过,审查同步录音录像,寻找线索;
2. 申请启动程序,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实现有效辩护。
3. 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
三、审判阶段
(一) 庭前准备
1. 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准备庭审预案;
2. 预测公诉方出示证据的基本顺序,准备质证意见;
3. 研判庭审中陈述事实及回答问题的要点,准备发问提纲;
4. 结合无罪或罪轻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撰写辩护意见;
5. 申请召开庭前会议,展示证据,整理事实和证据争议焦点;
(二) 修正辩护策略
(三) 庭前辅导
1. 让当事人了解庭审的基本过程,做到心中有底;
2. 就公诉人交叉询问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应对措施;
3. 就质证与发表辩护意见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分工方案;
4. 就当事人如何做出后陈述进行沟通,以期达到良好效果。
(四) 出庭辩护
1. 质证举证,进行针对性发问;
2. 针对控方的公诉意见展开法庭辩论;
3. 无罪辩护,围绕主客观要件分析论证,做到有理有据;
4. 罪轻辩护,提出当事人应当从轻处罚的观点,用案件事实和法律进行反驳
(五) 庭后辩护
1. 庭后沟通,制作提交辩护词,及时充分补充相关证据;
2. 提交补充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