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违约赔偿争议广州市知名房地产律师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自成立以来,办理了大量的房产纠纷诉讼案件和非诉讼业务,凭借着较强的判断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精湛的业务、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良好的庭审效果,维护客户大的经济利益,得到了同行及客户的普遍尊重和信赖。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关于房子签了合同还没过户可以违约不交房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签了合同不履行,算是违约,按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来解决。
《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就是说,签订房产合同以后,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必须严格履行房产合同的约定。
签订房产后不想买了怎么办?按照法律规定,只有解除房产合同以后,开发商交付房屋和购房者支付价款的义务才予以免除。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除非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签订房产合同后,当事人都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购房者不想买了,则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商品房、二手房、保障房及公租房买卖、租赁纠纷 :
1、买卖、租赁起草审查合同;
2、定金纠纷,违约金纠纷;
3、一房二卖纠纷;
4、交房纠纷、办理房产证纠纷等其他产权登记纠纷;
5、房屋质量纠纷;
6、建筑工程纠纷面积差异纠纷;
7、规划设计变更纠纷;
8、装修装饰纠纷;
9、贷款纠纷;
10、查封房买卖纠纷、抵押房买卖纠纷;
11、购房欺诈纠纷;
12、合同解除、阴阳合同纠纷、借名买房纠纷;
13、合同履行纠纷、合同无效纠纷;
14、夫妻共有房买卖纠纷、遗产共有房买卖纠纷等其他房地产纠纷;
15、与房产有关的物业管理纠纷,交纳物业费、水电燃气费、供暖费纠纷,房屋漏水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
二、房产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37597318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棠东东路3号B-216(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训练基地侧)BRT天朗明居站,地铁4号线车陂站400米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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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不履行,算是违约,按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来解决。
《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就是说,签订房产合同以后,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必须严格履行房产合同的约定。
签订房产后不想买了怎么办?按照法律规定,只有解除房产合同以后,开发商交付房屋和购房者支付价款的义务才予以免除。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除非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签订房产合同后,当事人都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购房者不想买了,则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商品房、二手房、保障房及公租房买卖、租赁纠纷 :
1、买卖、租赁起草审查合同;
2、定金纠纷,违约金纠纷;
3、一房二卖纠纷;
4、交房纠纷、办理房产证纠纷等其他产权登记纠纷;
5、房屋质量纠纷;
6、建筑工程纠纷面积差异纠纷;
7、规划设计变更纠纷;
8、装修装饰纠纷;
9、贷款纠纷;
10、查封房买卖纠纷、抵押房买卖纠纷;
11、购房欺诈纠纷;
12、合同解除、阴阳合同纠纷、借名买房纠纷;
13、合同履行纠纷、合同无效纠纷;
14、夫妻共有房买卖纠纷、遗产共有房买卖纠纷等其他房地产纠纷;
15、与房产有关的物业管理纠纷,交纳物业费、水电燃气费、供暖费纠纷,房屋漏水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
二、房产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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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0-37597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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