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获嘉代办安全生产许可延期符合正常延期条件办理
新乡获嘉代办安全生产许可延期符合正常延期条件办理
1、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主管部门受理。
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2、审查
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大致需要15个工作日。
3、决定
对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需要4个工作日。
4、批准延期
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在3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10日内将许可证书送达申请人。
延期申请资料:
1、延期申请表2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正、副本原件;
5、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安全管理机构文件;
6、企业组织机构网络图;
7、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8、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及内容;
9、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内容;
10、安全操作规程目录及内容;
11、“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
12、企业A证复印件;
13、B证复印件及对应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二级以上资质须持建造师证);
二级以上企业对应二级以上建造师证;一级企业须对应一级建造师证。若法人代表持有建造师证且须使用此建造师证时,法人代表须考取B证。
14、C证及对应安全员上岗证;安全员岗位证2年应年检。
15、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在3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1、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主管部门受理。
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2、审查
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大致需要15个工作日。
3、决定
对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需要4个工作日。
4、批准延期
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在3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10日内将许可证书送达申请人。
延期申请资料:
1、延期申请表2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正、副本原件;
5、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安全管理机构文件;
6、企业组织机构网络图;
7、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8、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及内容;
9、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内容;
10、安全操作规程目录及内容;
11、“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
12、企业A证复印件;
13、B证复印件及对应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二级以上资质须持建造师证);
二级以上企业对应二级以上建造师证;一级企业须对应一级建造师证。若法人代表持有建造师证且须使用此建造师证时,法人代表须考取B证。
14、C证及对应安全员上岗证;安全员岗位证2年应年检。
15、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在3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